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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重案或涉毒案底禁揸的士 2018 年5月8日 星期二

2018 年5月8日 星期二

 

有重案或涉毒案底禁揸的士

 

三常會關注會否過嚴窒礙更生人士重投社會

 

    【本報消息】的士制度法案建議,日後的士司機除要通過交通局的專門試,不能有故意殺人、傷人、性侵犯、販毒和吸毒等案底。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審議時關注要求會否太嚴,或令更生人士少一個重投社會的機會。

    部分重案未列禁駕

    三常會昨日上午十時繼續審議《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》十四至廿三條,關於中止、註銷執照及的士駕駛員條文內容。第十七條第一款二項規定,曾因故意實施侵犯生命罪、侵犯身體完整性罪、侵犯人身自由罪、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、侵犯所有權罪、關於恐怖主義的犯罪及不法生產、販賣和吸食毒品的犯罪而被判刑者,以及曾因駕駛車輛時實施犯罪而被判刑者,不獲發的士駕駛員證,但已復權者除外。

    主席黃顯輝會後總結表示,現時規定,的士司機不能在最近兩年,因在駕駛過程中實施犯罪被判刑,或遭受不得駕駛的處罰。新法案要求嚴格,或窒礙更生人士融入社會。委員會並留意到當中沒有寫入更嚴重的有組織犯罪、黑社會罪,亦沒有的士司機的過渡內容,待政府解畫。

    開工前須做足準備

    法案建議的士司機每日工作超過九小時(用膳時間不計算)罰款三千元,委員會關注條文與《勞動關係法》的銜接,該法處罰對象為僱主而非僱員。的士駕駛員證有效期為五年,可按相同期間續期,但未有訂出續期條件。委員會將於下周開會討論餘下條文,及後邀請政府代表解答及討論問題。

    法案為司機訂定一系列須承擔的義務,包括要保持整齊及清潔的儀容,舉止端正及對乘客尊重、有禮,上班前確保齊備執照正本或認證繕本、經交通局核准式樣的行車日誌及澳門特區地圖,並至少備有四百澳門元的零錢等,否則罰款一千五百元。須按錶收費,否則視乎濫收車資的金額是否超過五十元,分別罰款一萬五千或六千元。

    拒載吊泥鯭罰三千

    拒載、在計程錶錶旗非顯示為“空車”時接載乘客、以假裝處於應召、換班或其他狀況為由而拒絕提供服務、在向乘客提供服務期間運載與該乘客無關的人、動物或物品等,一律罰三千元。在知悉的士、其計程錶、全球衛星導航系統或錄音設備不符合法定要件或未能正常運作期間,仍繼續駕駛該的士提供客運服務,罰款三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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