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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販毒判囚五年半 2019 年8月1日 星期四

2019 8月1日 星期

青年販毒判囚五年半

 

    【本報消息】一名本澳男子從內地偷運毒品到澳門販賣,其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指控。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販毒罪成,判囚五年六個月。被告代表律師聞判後,隨即提出上訴。

    男被告張X宇,三十歲,花名乳牛,被控販毒。

    案情顯示,自二○一五年十二月,張X宇開始到內地購買可卡因出售,並把相關毒品收藏在住所。二○一六年一月十七日,經司警調查後,發現張X宇經關閘離開本澳到內地,相信其到內地偷運毒品回本澳販賣。同日約傍晚六時,司警發現張X宇經關閘進入本澳後,到騎士馬路江南大廈附近,欲駕駛一部電單車離開。警員立即上前截查,並在其住所內搜出可卡因及懷疑分拆毒品工具。

    張X宇應訊時承認指控,辯稱時任女友愛財,一時貪念以身試法。法官於宣判時指出,張X宇持有的可卡因超過法定三十日用量,不屬於小量。由於案發為二○一五年,認為選用當時的毒品法例對張X宇在判刑上更為有利,裁定其一項販毒罪成,判囚五年六個月,不予緩刑。

    檢察官向法庭建議,對張X宇採取即時羈押的強制措施;辯護律師則表示,張X宇有出席庭審,並有正當職業,行為良好,有遵守定期報到的強制措施,建議不採取即時羈押的強制措施。

    法官指出,販毒罪可判囚三年至十五年,而張X宇在該案中被判五年六個月。基於其為案件的行為人,且毒品犯罪對社會影響大。雖然坦白認罪,但他是澳門居民和有正常生活和工作,澳門的出境口岸較為方便,認為有逃跑的可能,決定採取即時羈押的強制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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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擊次數:  更新時間:2019-08-01 11:45:09  【打印此頁】  【關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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