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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青年販毒判囚緩刑 2015 年9月12日 星期六

兩青年販毒判囚緩刑 
 
【本報消息】兩名青年五年前沉淪毒海,北上購買毒品帶來澳門,最終難逃法網,二人早前應訊時表示後悔,決心改過,昨被裁定小量販毒罪名成立,初犯的被告判囚九個月,緩刑一年;累犯的被告囚一年三個月,經與兩宗吸毒案競合後,囚一年六個月,緩刑兩年,並須接受社會重返廳跟進。 兩名男被告分別姓謝(廿二歲,私人司機);姓李(廿三歲,舞台技術員),於一二年及一三年,因吸毒被判守行為,並附隨考驗制度。 案情顯示,二○一○年十月八日,李在拱北購買“K仔”後,過拱北關時將毒品交給謝,由謝將毒品帶入澳門,打算對分吸食。治安警在關閘廣場逮捕二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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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擊次數:  更新時間:2015-10-08 18:17:17  【打印此頁】  【關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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