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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毒駕應提高刑罰 2019 年3月14日 星期四

 2019 年3月14日 星期四

 

婦聯政諮組討論道路交通法修訂

 

    醉毒駕應提高刑罰

 

    【本報消息】澳門婦聯政策諮詢研究組日前召開本年度第二次會議,重點討論《道路交通法》修訂等問題。約二十名來自政府各諮詢委員會的委員及工作人員參與。會議由身兼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的婦聯政諮組副召集人呂綺穎主持,她介紹了是次《道路交通法》修訂的背景、目的及重點等內容,政諮組成員就相關內容開展討論。

 

    會議成員一致認同應提高對醉駕、酒駕、毒駕的刑事處罰,以加強阻嚇力。但對諮詢文本中建議醉駕毒駕可以罰金代刑持保留態度。另外,對於是否將當前法律規定的輕微違反行為轉換為行政違法行為,成員建議應具體分析及界定不同輕微違反行為。對於有些危害性較輕的輕微違反行為,可研究轉換為行政違法行為,從而減輕司法壓力,提高處理效益。但認為對於危害性較高的輕微違反行為,則應維持處理方式。

    引扣分制有待細化

    會上重點討論扣分制問題,普遍認同引入扣分制的方向。但在建構扣分制的具體內容上,包括分值、標準、處罰及再培訓等,成員認為有待細化,更關注制度如何確保制度公平、合理性,以加強阻嚇,亦有效提高駕駛者安全駕駛態度。此外,還討論禁止駕駛重型汽車時使用電話免提功能通話,以及禁止車輛前排座位使用影視設備等問題。成員普遍表示,法律修訂的方向是為了提升道路安全,但亦應客觀考慮社會的實際情況,以及需具有可操作性。還有成員希望政府除了提升處罰外,亦要做好整體交通設施的配置,合理地優化澳門斑馬線設置,引入智慧交通。在適宜的地點增設行人天橋等,優化軟硬件配套及道路建設,平衡行人及駕駛者的需求,綜合治理交通問題。

    參與是次政諮組會議的人員還有副會長招銀英、會議召集人兼副理事長鄺玉球、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莊玲玲、副理事長羅萍、副監事長黃敏兒、常務理事鄧惠蓮、理事黃嘉寧和黃梁君等。

2019 3月14日 星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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