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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場地供他人吸毒須負刑責 2019 年3月4日 星期一

2019 年3月4日 星期一

 

提供場地供他人吸毒須負刑責

 

    問:我家隔壁的單位最近有很多陌生人出入,而且進出的人都神智迷糊,我懷疑鄰居經常在單位內舉行“毒品派對”,請問我可否報案?

    答:吸毒不但會對身體造成永久性傷害,情況嚴重更會引致死亡。根據“禁毒法”規定,不管是自己吸食毒品,還是只提供場地供他人吸毒,均屬犯罪,分別最高可被判處一年和八年徒刑。

    如果懷疑鄰居吸毒、販毒或舉行毒品派對,可以向司法警察局舉報,由警方展開深入調查。

    (司法警察局  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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