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nner1

販毒案四從犯認罪 2018 年6月22日 星期五

2018 年6月22日 星期五

 

販毒案四從犯認罪

 

    涉嫌主腦否認   法庭向司警索主犯手機短訊

 

    【本報消息】初級法院審理一宗販毒案。一名男子涉僱用本地女子及港男在皇朝區分銷毒品。大部分被告承認指控,只有“主腦”否認控罪。合議庭決定向司法警察局申請復原“主腦”的手機短訊,以及了解各被告的出入境紀錄。案件押後續審。

    第一被告姓鄭,三十歲,本地人,司機,涉吸毒;第二被告姓伍,二十八歲,本地人,司機,涉吸毒;第三被告姓李,二十七歲,香港人,地盤工,涉吸毒和販毒;第四被告姓譚(女),二十四歲,本地人,調酒員,涉販毒;第五被告姓陳,三十八歲,本地人,電工,涉販毒。第三至五名被告為朋友關係。

    案情顯示,去年七月十一日晚上,司警接報指有人在皇朝區販毒,翌日發現李某及譚女,上前截查未有發現毒品,隨後尋獲陳某及其女友。司警根據線索,到皇朝區一大廈梯間調查,發現九樓及十樓消防喉藏有藍色膠袋,合共搜出四十一小包共重十點二七克可卡因,市值約三萬澳門元。

    案中第一至四名被告均承認指控,只有陳某拒認罪。有人聲稱因“搵外快”以日薪一千二百元受僱於陳某,對方收到電話會要求兩人取貨交收,每小包毒品約售一千元。

分享到:
點擊次數:  更新時間:2018-06-22 10:28:07  【打印此頁】  【關閉

Background Patter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