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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青年吸毒罪成各判囚緩刑2017 年9月28日 星期四

2017 928日 星期四
四青年吸毒罪成各判囚緩刑

【本報消息】初級法院宣判一宗吸毒和輕量販毒案,四名有多次同類案件前科的青年裁定罪成,分別判囚三個月至兩年七個月。其中兩名被告不設緩刑,有人聞判後即場向法官求情。

    四名被告分別為楊X陞、何X兒(女)、梁X翔、楊X遠,四人被控吸毒和輕量販毒,均有多次毒品案件前科。

    法官於宣判時指出,四名被告的驗毒報告均呈陽性,顯示曾有吸食毒品。當中第四被告指,其身上搜出的毒品是由何某提供;雖然何某否認,但根據綜合分析後,法庭認為第四被告沒有誣告何某的必要,決定採信第四被告的證言。

    量刑方面,第一、四被告一項吸毒罪成,判囚三個月,由於二人有多次同類犯案前科和難保未來發生同類行為,裁定二人不設緩刑;第二、三被告一項吸毒和輕量販毒罪,經與同類案件競合後,分別判入獄兩年七個月和兩年五個月。雖然二人不是初犯,但該案後已感到後悔,准予緩刑三年,附設戒毒考驗制度和接受社工跟進情況。

 

 

轉述自澳門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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