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 年4月7日 星期四
遼漢吸毒罪成緩刑
【本報消息】遼寧男子涉將酒店房闢作毒窟,司警接獲線報,經深入調查將他拘捕。男子早前被初級法院裁定一項吸毒罪及持有吸毒工具罪成,入獄三個月,緩刑一年。
男被告王德樹,遼寧人。
案情顯示,王先後於二○一四年七月十八日及廿五日入境,在澳逗留期間,於威尼斯人登記了兩間客房,一間由他的朋友入住,其間王多次到朋友的客房吸毒。司警接報分別到兩間房搜出毒品及吸毒工具,吳被發現藏有六粒“阿普唑侖”時逾期留澳。
檢察院控訴王兩項吸毒罪及一項持有吸毒工具罪。法庭視兩項吸毒罪為一項連續犯,判他一項具加重情節的吸毒罪成,入獄兩個月;一項具加重情節的持有吸毒工具罪成,入獄兩個月,兩罪競合,合共判處三個月徒刑,緩刑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