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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無業漢來澳販吸毒待判2016 年4月7日 星期四

2016 47日 星期四

港無業漢來澳販吸毒待判

【本報消息】父母雙亡、獨居於香港劏房的無業漢,為兩餐兩年前來澳做扒仔,昨在初級法院聲稱當時收入不穩,加上有賭博及吸毒習慣,去年三月經朋友介紹充當毒品拆家,販毒約一個月已就逮。法官問他的人生價值何在,他自言對不起,沒深思熟慮,一時貪念及無知犯法。

    被告姓吳,卅三歲,無業,在香港有吸毒及販賣盜版光碟前科。

    案情顯示,二一五年三月,吳多次透過B”購買毒品,並自行將之分拆、包裝出售。四月十五日凌晨,治安警在皇朝馬德里街發現吳形跡可疑,當時他正等候買家交易,被搜出身上有八包白色晶體,經驗檢證實為“K。警員又到吳位於黑沙環區的住房搜查,搜獲十包“K、八包咖啡粉等。吳的藥檢結果顯示對嗎啡呈陽性反應。檢察院落案起訴他觸犯一項販毒罪及吸毒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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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擊次數:  更新時間:2016-04-07 10:35:56  【打印此頁】  【關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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