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 年4月7日 星期四
港無業漢來澳販吸毒待判
【本報消息】父母雙亡、獨居於香港劏房的無業漢,為兩餐兩年前來澳做扒仔,昨在初級法院聲稱當時收入不穩,加上有賭博及吸毒習慣,去年三月經朋友介紹充當毒品拆家,販毒約一個月已就逮。法官問他的人生價值何在,他自言對不起,沒深思熟慮,一時貪念及無知犯法。
被告姓吳,卅三歲,無業,在香港有吸毒及販賣盜版光碟前科。
案情顯示,二○一五年三月,吳多次透過“阿B”購買毒品,並自行將之分拆、包裝出售。四月十五日凌晨,治安警在皇朝馬德里街發現吳形跡可疑,當時他正等候買家交易,被搜出身上有八包白色晶體,經驗檢證實為“K仔”。警員又到吳位於黑沙環區的住房搜查,搜獲十包“K仔”、八包“咖啡粉”等。吳的藥檢結果顯示對“嗎啡”呈陽性反應。檢察院落案起訴他觸犯一項販毒罪及吸毒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