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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常會倡增強制戒毒2016 年3月2日 星期三

2016 32日 星期三

三常會倡增強制戒毒

 【本報消息】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首度與政府代表細則性討論禁毒法,新提強制戒毒建議,未有結論。立法會顧問將與政府用兩個月探討一系列問題,之後再開會討論法案。

    吸毒加刑鼓勵戒

    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,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、司警局長周偉光等政府代表列席。三常會主席鄭志強會後稱會議有成效,達成兩個共識,即必須嚴打販毒行為,以及增加執法部門打擊販毒的法律手段,不讓警方拉到人卻無法入罪而感氣餒

    三常會上次會議提出三個問題,昨天都與政府代表討論。包括:應否加重跨境販毒刑罰,吸毒罪最高刑期為何由三個月調升至一年,強制驗尿會否侵犯人權。鄭志強指出,三常會對吸毒者政策應否調整有疑問。因吸毒者應是毒品受害者,要幫助他們戒毒並重投社會。故九年修法時,最高刑期由六個月降至三個月,現法案卻提議由三個月調升至一年,予人感覺針對吸毒者的條文比較多。政府解釋,法案不是打擊吸毒者,而是推動他們戒毒。因現法刑罰太輕,吸毒者寧願坐監都不願緩刑戒毒,起不到幫助吸毒者戒毒的善意目的,故建議提高刑罰

    陳海帆會後受訪重申上述立場,稱修法主要鼓勵吸毒者選擇緩刑戒毒,不選擇服刑。政府將再與三常會討論

    體現打擊跨境販

    針對戒毒,三常會昨向政府提出,可否建立強制戒毒制度。鄭志強說,按現法,吸毒罪一是坐監,二是緩刑戒毒,具體由法官裁決。緩刑戒毒有自願原則,戒毒過程中有很多監督措施。現在很多國家或地區都有強制戒毒,吸毒者被捕就由法院判入戒毒所。雙方討論了如何才能真正幫到吸毒者,通過刑罰還是強制戒毒制度?強制戒毒會否侵犯人權?為何其他國家可以?澳門應點做,現未有答案

    鄭志強表示,法案原意打擊跨境販毒,避免澳門成為國際販毒中轉站,亦從源頭阻止毒品輸入本澳。法案增加了生產及販毒的刑罰,販毒罪最低刑期由現時的三年增至五年。政府說法案已考慮了跨境販毒的刑罰,但條文中看不到。強調三常會與政府並無分歧,問題是如何在條文上充分體現修法重點為打擊跨境販毒。三常會強烈要求無論任何身份、國籍的人士,只要攜帶毒品入境澳門,就得加重刑罰

    陳海帆受訪表示,跨境販毒是否加重刑罰,要待法律專家研究後再討論。重申法案已考慮這因素,故有加重刑罰規定。現時法官判案亦會考慮是否因跨境、數量巨大等來增加刑罰。

    上述三個問題三常會法律顧問將與政府用兩個月探討,未來再與政府細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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