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 年1月8日 星期五

兩港男販毒罪成囚七年三月

【本報消息】兩名香港男子涉來澳門販毒,有被告於初級法院時辯稱,相關毒品用作吸食。合議庭裁定,兩名被告一項販毒罪成,各判囚七年三個月。

第一被告鄭X權,三十二歲,無業;第二被告藍X新,二十八歲,報稱廚房工人,均為香港居民。二人均涉不法販賣麻醉及精神藥物罪。

案情指出,二○一九年,警方接獲情報,指有毒品集團指派港人來澳販毒,並以夜場人士作為目標。期間發現鄭X權每隔十天,便相約藍X新在黑沙環某高尚住宅區租住的住所交易毒品。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,警方在上址發現兩名被告同時出現,趁兩名被告等升降機期間即場人贓並獲,在藍X新內褲中搜出一個裝有二十五點二六克可卡因的透明膠袋,並在鄭X權家中搜出大量毒品分拆工具。

法官於宣判時指出,藍X新承認指控,供稱自己在香港攜帶毒品到澳門後,由鄭X權在澳門各夜場“散貨”。雖然藍X新辯稱自己吸毒,但相關毒品的用量已遠超法定的五日用量,裁定二人一項不法販賣麻醉及精神藥物罪成。法官認為,二人的行為嚴重影響澳門的安寧,裁定二人各判囚七年三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