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 年3月6日 星期三
三人販毒罪成判囚五年半起
【本報消息】初級法院宣判兩宗販毒案,合議庭裁定三名被告全部罪成,分別判囚五年半至六年半。
第一宗案件首被告楊X武、次被告田X華,二人涉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。
法官於宣判時指出,雖然田X華否認指控,辯稱在截查前均不知道手持的手提包內藏有毒品。但警方在搜查該手提包時,一打開便看到毒品、白色透明膠袋等吸毒用工具,認為田X華的口供並不可信。合議庭裁定,兩人一項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,各判囚六年六個月。
第二宗案件被告龍X,涉一項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。法官指出,法庭於庭審時宣讀被告的口供,根據案中醫學鑑定顯示,證實為氯胺酮,經定量分析後為四點○四克,遠超法定五日用量,裁定其一項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成,判囚五年六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