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 年11月29日 星期四
港青認運毒來澳囚七年
【本報消息】一名港青涉因二千港元報酬,以身犯險偷運“可卡因”來澳。被告於初級法院承認全部指控。合議庭經審議後,裁定其一項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成,判囚七年。
男被告呂X聰,男,二十七歲,持香港身份證。被控一項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,現因案件羈押於路環監獄。
案情顯示,呂X聰與一名香港女子和涉嫌男子達成協議,分工合作來澳作出不法行為。今年三月十七日,呂X聰為賺取二千港元報酬,便按照該香港女子指示,在涉嫌男子陪同下,攜帶毒品“可卡因”從香港乘船由外港碼頭進入澳門,目的是販賣毒品。
同日晚上十時二十二分,呂X聰在外港碼頭入境時,海關關員從其黑色背心衣領拉鍊內發現一個大透明膠袋,內藏有二十一個小透明膠袋,當中懷疑藏有“可卡因”的白色顆粒。經司法警察局鑑定證實,扣押物品中檢出受管制物質“可卡因”的淨含量三點○一克,遠超法定每日參考用量○點○三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