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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港男女夜場販毒斷正 2018 年8月2日 星期四

2018 年8月2日 星期四

警撿市值十八萬元可卡因

五港男女夜場販毒斷正

 

    【本報消息】五名香港男女涉嫌受販毒集團指使來澳販賣“可卡因”,各人分工明確,分別負責偷運毒品入境、收取販毒金錢“上繳”,以及向夜場人士販毒。司警接報調查後,前日凌晨及昨日分別在氹仔、新口岸某賭場酒店外,以及外港碼頭先後拘捕五人,檢獲共重五十三點九四克、市值十八萬元“可卡因”。

 

    被捕五名香港人包括四男一女,姓黃,二十二歲;姓陳,二十一歲;姓樊,三十四歲,均報稱運輸工人;姓陳(女),二十三歲,酒吧公關;姓吳,三十三歲,裝修工人。司警落案起訴販毒、吸毒及持有吸毒工具罪名,其中吳某加控加重清洗黑錢罪,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。

    司警早前接獲線報,指有香港販毒集團指使三名男女來澳,再到氹仔向夜場人士販毒,派員跟進調查,鎖定涉案目標入住氹仔某賭場酒店。前日凌晨二時,涉案黃某、陳某及陳女從賭場酒店外出,司警上前表露身份截查各人,在黃某身上檢獲三萬元疑販毒金錢。

    司警將三人押返酒店客房搜查,檢獲二點七克“可卡因”、疑吸毒工具,以及三十八點七克葡萄糖粉。經查問,三人供認有吸毒習慣,其中黃某和陳某指上月二十六日來澳販毒,香港販毒集團“上線”會安排不知名人士偷運毒品來澳交給他們販賣予夜場人士,之前共販售了五十克“可卡因”,因賣剩小量“可卡因”,打算混入葡萄糖粉再販賣。黃某供稱每包重○點三克“可卡因”,售價為六百至八百元不等,每出售一包,他可獲七十元報酬;陳某供稱,他收取日薪二千元販毒;陳女只供認吸毒,但否認販毒。

    司警根據三人提供的資料,昨日凌晨零時及一時,分別在新口岸某賭場酒店外和外港碼頭拘捕涉案吳某和樊某。經查問,吳某供稱負責向黃某收取販毒金錢,再帶回香港“上繳”予販毒集團,每次可獲一千五百元報酬。司警在樊某身上檢獲一百五十包、共重五十一點二四克“可卡因”,樊某供稱首次從香港偷運毒品來澳,每次可獲四千元報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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