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通過“禁毒法”修訂案

【本報消息】立法會全體會議昨以緊急程序,細則性通過“禁毒法”修訂案。法案建議在附表新增十種物質,包括九種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,一種用於製造毒品的前體,有關物質已被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列入國際管制物質。

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引介法案時指,今次修法旨在履行國際公約義務,使本澳管制物質與國際社會及鄰近地區接軌,提高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效。鑑於毒品犯罪對社會的禍害深遠,本次修法具迫切性,故與過往做法相同,需要採用緊急程序立法,以盡快將新的國際管制物質納入“禁毒法”附表,使執法部門在打擊相關毒品犯罪時有法可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