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 7月29日 星期

港漢夜場販毒囚六年八月

轉售澳青吸毒判緩刑

【本報消息】一名香港男子涉在澳賣毒品予一名本澳青年時,被警方當場發現。二人於初級法院應訊時,基本承認指控。合議庭裁定,二人涉販毒、吸毒等罪成,港男子判囚六年八個月;澳青則判四個月,緩刑半年。

第一被告姓廖,四十五歲,香港人,報稱無業,涉不法販賣麻醉藥物及精神科藥物、不法吸食麻醉藥物及精神科藥物罪;第二被告姓梁,二十八歲,報稱賭廳司機,涉不法吸食麻醉藥物及精神科藥物罪。

案情顯示,二○一八年時,警方接報得悉,有香港販毒集團在新口岸一帶向夜場人士販毒,經分析後鎖定目標廖某,並於該區部署。稍後,警員發現廖某搭的士前往沙梨頭海邊大馬路後,再上了一輛私家車懷疑與梁某交收毒品,見狀隨即上前截查。警方於廖某身上搜出多包懷疑毒品可卡因及海洛英,其後於廖某位於新口岸的酒店房間內,搜獲其餘毒品。

廖某承認指控,供稱相關毒品打算在澳門出售及自己吸食。

法官於宣判時指出,涉案的毒品量多,遠超法定的五日用量,裁定廖某不法販賣麻醉藥物及精神科藥物、不法吸食麻醉藥物及精神科藥物罪成,兩罪分別判六年六個月及四個月,兩罪競合六年八個月,禁入澳門六年;梁某一項不法吸食麻醉藥物及精神科藥物罪成,判四個月,緩刑半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