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麻是毒品  勿碰最穩陣

問:近年,部分歐美國家相繼將大麻除罪化,網上亦有不少資訊宣稱“大麻有好處”,為何澳門當局仍要大力打擊大麻?

答:本澳嚴正指出,大麻是受多個國際禁毒公約和本澳第17/2009號法律《禁止不法生產、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》(簡稱《禁毒法》)管制的物質,個人吸食大麻、持有相關吸食工具或“自種自吸”均被《禁毒法》列為犯罪,警方會依法偵查並追究相關人士的刑責。

根據《禁毒法》第七及第八條規定,未經許可種植、販運、出售、持有或送贈大麻,行為人可被處最高15年徒刑;為種植或生產大麻而準備所需的設備和物料,按《禁毒法》第九條的規定,行為人可被處最高10年徒刑。需要注意,含有大麻成份的食物、飲料或外用產品同樣受規管,違者將按《禁毒法》相關規定承擔刑責。

司法警察局鄭重呼籲,切勿輕視大麻及含相關管制成份物品對身體以及社會的危害,年輕人必須潔身自愛,勿碰大麻;警方將依法大力打擊涉及大麻的犯罪,與各界共建無毒社會。

註:如欲了解更多預防犯罪的資訊,請參閱本局網頁(www.pj.gov.mo)、Facebook專頁(搜尋:司警教室)、關注本局微信官方帳號(搜尋:澳門司法警察局PJ或PJMacaocn),以及訂閱本局官方YouTube頻道(搜尋:澳門司法警察局)。(司法警察局供稿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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